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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工字〔2017〕18号 关于建设户外职工“爱心驿站”的通知

编辑日期:2017-09-07  作者/来源:李鸿辉  阅读:  

 

麻工字〔2017〕18号
 
 
关于建设户外职工“爱心驿站”的通知
 
 
麻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会,龟峰山风景区管理处工会,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工会,各乡镇办事处工会,市直机关各系统(局级)工会,各产业及重点企事业工会:
为贯彻落实省总和黄冈市总工会户外职工“爱心驿站”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,以建设户外职工“爱心驿站”为突破口,着力健全完善工会服务职工体系,努力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。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“4.28”重要讲话精神,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,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“职工之家”,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“娘家人”。相较于在室内工作的职工而言,户外职工的作业环境更为恶劣,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更多。环卫工、快递员、城管队员、交通警察等户外职工每天在大街小巷穿梭,风里来雨里去,头顶着严寒酷暑,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。但就餐、饮水、如厕、避雨、休息等等,却是他们每天都要面对的难题。他们的难题就是我们的当务之急,工会组织针对他们的服务必须跟进到位。推进户外职工“爱心驿站”建设,充分体现了党政所需、职工所盼、工会所能;推进“爱心驿站”建设,就是紧紧抓住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,发挥工会优势,彰显工会特色,真诚服务职工的务实举措。
二、目标任务
我市今年在全市将建成户外职工“爱心驿站”3家(杨基塘社区、文化小镇环卫休息室、文化宫临街门面)。未来三年建设工作还将持续推进,确保覆盖全市所主城区。按每家“爱心驿站”服务方圆2公里范围测算,逐步扫除覆盖盲区,力争到2020年,全市建成7家户外职工“爱心驿站”,形成覆盖全市各地主城区的“爱心驿站”。借助社区服务站、党员群众服务中心、沿街企事业单位等场所,联建一批“爱心驿站”。这是“爱心驿站”中的“加盟店”,是扩大覆盖面的主力军。各地建设中要因地制宜、不拘一格,积极主动联系相关单位筹划联建共营,形成各具特色、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。
省总提出建设户外职工“爱心驿站”, 一要确保休息场所,每个“爱心驿站”要保证10平方米以上的休息室面积。二要确保基本设施,要有一套桌凳、一台微波炉、一台饮水机、一套冷暖电器、一台冰箱、一个应急药箱。三要确保有人员接待,“爱心驿站”不能大门常闭,必须保证有人值守有人接待。
“爱心驿站”是工会服务职工、展示形象的窗口,“活”起来的关键在于机制。要坚持管理、服务并重,着力在“管用”上想办法、在“实效”上下功夫,确保“爱心驿站”建得成、用得好。要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。按照省总工会提出的建设标准,做到标识统一、场所便利、功能完备、人员稳定、资金落实、制度完善,做到既要有形象、又要有工作、更要有作为。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,不搞“各自为政”。“爱心驿站”既是个体,也是整体。“直营店”要发挥示范作用,引领“加盟店”不断规范化,着力构建信息互联、资源共享“整体化、网络化”驿站格局。要建立健全内外互动机制,不搞“自我循环”。“爱心驿站”建设要上规模,要积极争取街道(社区)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支持,建立长期合作互助关系。
三、验收合格
工会户外职工“爱心驿站”建设工作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启动,分三年完成(2017年3家,2018年2家,2019年2家),11月份前结合建设情况对验收合格的单位授予“爱心驿站”牌匾并给予1万元设备置办费用(或价值1万元的设备)。
 
 
 
 
 
麻城市总工会
2017年9月1日
 
主办:麻城市总工会  
地址:麻城市金桥大道特1号  电话:0713-2951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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